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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渭城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了 咸陽市渭城區雙泉社區(一二三四組)棚戶區改造項目 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實施方案
詳情如下
咸渭政房征決〔2022〕1號 咸陽市渭城區人民政府 關于對咸陽市渭城區雙泉社區(一二三四組) 棚戶區改造項目涉及的集體土地上房屋 予以征收的決定
為進一步加快推進城市更新,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咸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咸陽市城市規劃區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咸政發〔2017〕39號)規定,經區政府研究,現決定對咸陽市渭城區雙泉社區(一二三四組)棚戶區改造項目涉及的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實施征收。
一、征收項目:咸陽市渭城區雙泉社區(一二三四組)棚戶區改造項目。
二、征收范圍:東起新興北路西道沿,南起畢塬路北道沿,西至十一公司加油站,北至福林海棠苑、三豐四季陽光、華宇盛景園及干休所南界墻以南范圍內涉及的集體土地上房屋及附屬物。具體征收范圍以規劃批準文件為準。
三、征收主體:咸陽市渭城區人民政府
四、征收實施單位:咸陽市渭城區城市建設征收補償中心。
五、征收實施方案:見附件。
六、征收簽約期限:自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8個月。
被征收人應積極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補償決定確定的期限內完成搬遷。被征收人如對房屋征收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在本決定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咸陽市渭城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本決定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向咸陽市渭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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